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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创业人员可以申请那些补贴(韶关创业补贴政策)

更新时间:2023-09-21 18:58:16作者:佚名

韶关创业人员可以申请那些补贴(韶关创业补贴政策)

  1、一次性创业资助

  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享受一次性10000元的资助(只能享受一次)。

  补贴条件

  (一)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且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

  2.军转干部、退役军人

  3.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

  4.返乡创业人员

  5.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

  (二)初创企业登记注册满6个月,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创业租金补贴

  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享受每年最高4000元补贴。

  补贴期限

  累计不超过3年。

  补贴条件

  (一)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且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

  2.军转干部、退役军人

  3.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

  4.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

  (二)初创企业租赁场地用于经营(租赁地址与注册登记地一致),相关场地非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自有物业。

  (三)初创企业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所有股东均为法人股东的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

  补贴标准

  招用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补贴条件

  (一)初创企业招用员工(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申请补贴前连续6个月为招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除外)。

  (二)初创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申请补贴后12个月内,不同初创企业吸纳同一劳动者就业的不能再次申领补贴。

  ps:初创企业是指在韶关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补贴申请咨询电话如下:

序号机构名称机构地址联系电话
1浈江区就业服务中心浈江区文化街10号0751-8891690
2武江区就业服务中心武江区芙蓉北路70号0751-8628867
3曲江区就业服务中心曲江区马坝镇狮岩路1号0751-6696618
4乐昌市就业服务管理局乐昌市公主下路70号0751-5550289
5南雄市就业服务中心南雄市雄州街道朝阳南路299号0751-3888101
6始兴县就业服务中心始兴县太平镇永安大道南人社局大厅2楼0751-3327116
7仁化县就业服务中心仁化县新城路59号0751-6342613
8翁源就业服务管理局翁源县龙仙镇翁江大道旁0751-2873657
9新丰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新丰县丰城街道松园村金园路人力资源市场7楼0751-2283179
10乳源就业服务管理局乳源县鹰峰东路9号就业大厅0751-5362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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