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马尾区2024年市属和区属小学招生计划表
2024-06-14
更新时间:2024-06-15 00:19:01作者:佚名
泉州台商区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一、补贴范围和对象
经认定的福建省户籍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指劳动者个人通过社会自主就业或参与社区的各种便民利民服务,且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及未被列为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而获得一定收入和缴纳社会保险,但难以建立或暂无条件建立劳动关系的一种灵活就业形式),且个人在泉州台商投资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股东,未在企业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未被列为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未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补贴(包括失业补助金),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包括以下8类人员
1.“4050”失业人员(指辖区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失业人员)。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城镇居民;已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
3.持有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人员。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人员。
5.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6.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城市规划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地县、市、区农业人员人均耕地面积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7.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满30周岁以上人员。
8.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员。(提醒:持《残疾人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如当年度已在残联享受过补贴,不得再申请享受该项补贴。已在残联享受过补贴后被取消《残疾人证》的人员,其在残联已享受的年份应予以扣除。
(例:已在残联享受过1年补贴后,《残疾人证》作废的人员,只能在区社保中心继续享受2年补贴。)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月份的实际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不得重复享受。补贴标准按照本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
三、申报材料和流程
1.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一份(可扫二维码下载)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福建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红色封面第1-3页及第16-17页或绿色封面第2-6页及第8-11页);
4.邮政储蓄银行的储蓄卡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2023年度以灵活就业身份在我区缴交企业养老保险或职工医疗保险的证明材料(税务出具的本人上年度完税证明、医保出具的上年度缴费明细);
6.申请人将材料提交到泉州台商投资区政务服务中心35号窗口。
提醒:
1.为方便归档,复印材料请一律使用A4纸。
2. 从未申请过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彩色近照2寸1张和相关佐证材料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14号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进行灵活就业登记,灵活就业登记后下一年度方可申请社保补贴(50周岁以上(含)的女同志不能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无法享受社保补贴政策)。
3. 养老、医疗保险补贴可享受月数合并计算,即只申领养老、医疗保险补贴其中一项或两项同时申领的,均纳入补贴申领期限月数计算(养老、医疗保险补贴最好一起申请)。
四、受理时间
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受理机构
泉州台商投资区政务服务中心35号窗口
联系电话:0595-68182106
六、审批机构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生保障局1109室
联系电话:0595-27390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