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学法减分考试内容(南京学法减分能减多少分)
2023-06-19
更新时间:2023-06-19 17:25:55作者:未知
根据《南宁市教育局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工作正常秩序,现将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阳路幼儿园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公告如下:
一、招生工作原则
(一)公正公开原则。幼儿园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在辖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依法依规开展,确保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公平、公正、公开。
(二)适龄入读原则。切实做好幼儿园与小学的衔接工作,幼儿园小班入园年龄需年满3周岁(截止日期2023年8月31日)。
二、招生对象及录取顺序
1.招生对象
家庭住址(《房屋所有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在经开区范围内且身心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南宁市户籍适龄幼儿,小区配建幼儿园的幼儿户籍放宽至南宁市外。
2.录取顺序
(1)烈士、驻邕部队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经开区征地拆迁安置对象、招商引资等优待对象子女(优待对象资格审查及教育优待办法,按南宁市教育局及其他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执行)。
(2)本小区“房户一致”适龄幼儿,即幼儿户籍登记地址与本小区合法房产坐落地址一致。
(3)本小区房产经开区户籍适龄幼儿。
(4)经开区户籍父母在南宁市内无房产,与本小区房产的直系祖辈同住的适龄幼儿,即“三代同堂”幼儿。
(5)本小区房产南宁市户籍适龄幼儿。
(6)经开区户籍且父母在经开区有房产的适龄幼儿。
(7)本小区房产南宁市外户籍适龄幼儿。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则摇号派位。
三、招生年龄段
小班幼儿(出生日期: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
中班幼儿(出生日期: 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
大班幼儿(出生日期: 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
四、报名时间、要求
(一)报名时间
(1)2023年7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接收招生录取顺序中第1-2类人员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2023年7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接收招生录取顺序中第3-7类人员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幼儿园在2023年7月1日下午18:00公布当天报名情况,若招生录取顺序中第1-2类人员报名数超过原计划招生数,幼儿园不再接收招生录取顺序中第3-7类人员的报名材料,符合条件的家长可到其他幼儿园报名。
(二)报名要求
每一名适龄幼儿只能申请就读一所政府公办幼儿园,报名后不能改报,逾期不接受报名。符合报名资格的双胞胎只生成一个报名号参加摇号,摇号中签的安排两个学位。所有适龄幼儿报名时均需家长带幼儿及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现场审核报名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情况公示时间
2023年7月6日上午8:00
(公示报名情况及需要摇号的学位数)。
(四)摇号时间:
小班幼儿:2023年7月8日 上午8:00。
中大班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五、工作流程
(一)报名材料
1.户口簿(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幼儿本人及父母页)。
2.法定监护人二代身份证。
3.幼儿出生证。
4.幼儿预防接种证明。
5.《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三项材料中任何一项)。
6.《经开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幼儿报名信息登记表》(现场填写)。
(以上6项材料缺一不可,核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二)资格审核公示
幼儿园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于2023年7月6日上午8:00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名单进行公示,并公布需要摇号的学位数。如发现同时填报多所辖区内政府举办公办幼儿园、提供虚假材料、证明材料不齐全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幼儿报名资格。
(三)确认录取名单
1.若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数不超过计划招生数,按招生录取顺序录取。
2.若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数超过计划招生数,则按以下方式确认录取名单:
(1)小区配建幼儿园原则上按录取顺序依次录取,超出计划的那一类则通过摇号确定入园名单。
(2)2023年7月8日上午8:00到报名地点进行摇号,摇号派位由公证小组进行现场公证监督,现场公布摇号结果。
(3)如发现同时填报多所辖区内政府举办公办幼儿园的幼儿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四)公示录取名单
2023年7月15日上午10:00各幼儿园公示录取结果,健康体检合格的幼儿,家长凭体检通知领取新生入园通知和注意事项,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
(五)招生计划表
(六)收费标准
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补充说明
一、工作安排
1.2023年7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接收招生录取顺序中第1-2类人员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2023年7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接收招生录取顺序中第3-7类人员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2023年7月6日上午8:00(公示报名情况及需要摇号的学位数)。
4.2023年7月8日上午8:00摇号。
5.2023年7月15日上午10:00公示录取结果。
二、相关事项说明
1.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阳路幼儿园为新希望锦官城小区配建幼儿园,本园录取顺序共七类,当第一、二类的报名人数超过原计划招的学位数时,本园将暂停审核第三类(含第三类)之后的材料,以此类推。
2.摇号当天若摇不上号的家长,现场可与工作人员领回招生材料。
3.录取顺序中第四类经开区户籍父母在南宁市内无房产这一项需提供父母双方无房证明,可以用手机下载邕e登进行操作。
4.南宁市户籍包括七城区不包括四县,七城区为:青秀区、兴宁区、江南区、良庆区、邕宁区、西乡塘区、武鸣区;四县为: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宾阳县。
5.幼儿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簿,复印件提供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父母双方户口本页。
6.法定监护人二代身份证缺一不可。
7.报名材料需准备一张幼儿两寸彩色照片。
8.入离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