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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5
更新时间:2024-07-25 13:44:02作者:佚名
一、领取标准
1、总共可以领取多少天的流产假津贴?
4个月以下流产:15天
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42天
7个月以上流产:90天
2、每日领取的金额=本人流产前连续12个月的缴费基数总和÷12个月÷30天,其中,“流产前连续12个月的缴费基数总和”总体上取决于本人实际工资水平的高低。
3、领取的流产假津贴总额=每日领取的金额×具体应领取天数
二、申领条件
实施流产前按照“个人2%+单位9%”的费率标准连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的次月起可享受流产假津贴(即流产当月至少连续参保缴费满13个月),同时,在领取流产假津贴时需确保参保缴费状态正常。
三、申领时间
医疗费用结报后的次月即可申领,有效时限为产假结束后的半年内,逾期无法申领。
四、申领方式
可通过线上或线下两种途径申领流产假津贴:
1、线上申领方式:微信小程序搜索“甘肃省医疗保障局”进入“甘肃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服务”下划找到“生育保险待遇登记”和“生育津贴支付”模块,分别点击进入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资料后进行提交,其中,“生育类别”一栏门诊治疗的选择“流产”,住院治疗的选择“引产”。
2、线下申领方式:前往本人单位所属县(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五、申报所需资料
1、《兰州市生育保险零星报销登记表》(单位核查情况需签字盖章);
2、《个人承诺书》(经办机构核实后留存原件);
3、实施流产时的诊断证明或门诊回执单;
4、收费票据原件。
来源:兰州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