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政策(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政策)
2024-02-26
更新时间:2024-02-26 17:37:00作者:未知
成绩复核申请接受范围:
2024年第一志愿报考南宁师范大学考生的全部科目,包括统考科目和自命题科目。报考其它招生单位的请到各相关学校按各自要求提交申请。
复核流程:
考试成绩公布前,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已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多轮反复核对,一般不存在试题漏改及统分登分有误等情况,不建议考生复核。如考生对考试成绩确有重大疑问的,可申请复核成绩,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复核申请。
1.申请时间:
在2024年2月27-28日接受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关于成绩复核相关事项,考生可电话咨询南宁师范大学研招科。
2.申请要求:
考生必须将以下四份材料压缩为一个压缩包,并在申请时间内发送到邮箱3323723031@qq.com,压缩包文件名的命名格式为:“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复查申请”,以下材料不完备者、填写不规范者、扫描件(或拍照)不清晰者,不予受理申请。
(1)《南宁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的电子版:文件命名为“考生姓名+查分申请表”,文件格式为word格式;
(2)《南宁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的签字扫描(或拍照)版:将申请表电子版进行纸质打印,亲笔签名后扫描(或拍照),扫描件(或拍照)文件命名为“考生姓名+查分申请表”;
(3)身份证(含正面和反面):扫描件(或拍照)文件名命名格式为“考生姓名+身份证”;
(4)准考证:扫描件(或拍照)文件名命名格式为“考生姓名+准考证”。
对公布成绩确有异议需要复核的,请考生在规定申请受理时间内将规范的申请材料发到指定邮箱。学校不接待考生现场申请。
3.复核内容:
评卷过程中是否存在漏评、漏统分以及各道题得分相加是否正确。评分细则及其执行情况不属于复核内容。
4.复核方式:
根据教育部、广西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进行试卷的复核工作,由南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对考生试卷统一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同意后,有关部门开展复核,考生本人不接触试卷。
(1)统考科目由南宁师范大学汇总申请复核考生名单后上报广西招生考试院,由广西招生考试院对统考科目各题给分、统分情况进行复核;
(2)自命题科目由我校研究生院有关人员会同学校纪检监察人员对自命题科目各题给分、统分情况共同进行复核。
5.结果反馈:
南宁师范大学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成绩复核,对核查无误不涉及变动考试成绩,不再单独通知考生。3月15日前,经复核发现有误的,南宁师范大学将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更正,获批准后电话通知考生。南宁师范大学将在研究生院官网公布《南宁师范大学关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结果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