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应符合哪些条件?
2023-08-01
更新时间:2023-08-01 18:37:41作者:未知
一、安排工作对象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
二、安置任务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名单和中央企业岗位通过信息系统下达各地。2022年冬季、2023年春季和2023年夏秋季退出现役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分别从2023年7月1日、2023年10月1日和2024年4月1日开始。
三、安置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原则上由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进行安置,对安置任务较重的县(市),可以由地级市在本行政区域内统筹安排。在银川市所辖三区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可以在自治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的岗位内统筹安排。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安置原则。实行“阳光安置”,树立重德才、重实绩、重贡献的安置导向,把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服现役表现量化评分作为排序选岗的主要依据,确保服役时间长、贡献大的退役士兵优先选岗。
(三)坚持人岗相适原则。对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安置和使用, 应当根据其服现役期间专业特长,合理安排工作岗位,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安排到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力争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
四、确保安置质量
(一)加强岗位计划统筹。2023年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由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接收安置。其中安置地(区)提供的机关、事业单位接收安置岗位不低于符合安排工作条件总人数的40%。对安置任务较重的县(区),地级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统筹岗位数不低于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应提供岗位数的20%。自治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的岗位,主要用于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的安置任务。各市统筹安置岗位可在本辖区内调剂安排。
(四)接续基本保险
(1)养老保险
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在退役士兵到安置单位报到后1个月内,以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最后年度(军队断供上个月)的缴费工资为基准,按24%的费率缴纳接续待安排工作期间基本养老保险,其中8%作为个人缴费记入个人账户,所需费用由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同级财政资金安排。
(2)医疗保险
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接收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后,要以“退役军人事务局(待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名义,参照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退役士兵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单位缴费部分由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足额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由退役士兵个人缴纳。安置单位确定后,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确保退役士兵在待安排工作期间能够享受城镇职工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