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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医保重复参保常见问题(宝鸡医保二次报销政策)

更新时间:2023-08-07 18:44:52作者:未知

宝鸡医保重复参保常见问题(宝鸡医保二次报销政策)

  什么是重复参保?

  重复参保是指同一参保人重复参加同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制度内重复参保)或重复参加不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跨制度重复参保),具体表现为同一时间段内同一参保人有两条及以上参保缴费状态正常的参保信息记录。

  重复参保有哪几种类型?

  (一)制度内重复参保:即同时参加两地及以上职工医保,或两地及以上城乡居民医保

  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常见情形:参保人在户籍地和常住地两个统筹区分别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或者学生在户籍地和学籍地两个统筹区分别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二)跨制度重复参保:即同时参加两地及以上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

  常见情形:参保人在单位所在统筹区参加职工医保,但在老家所在的另一个统筹区又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处理重复参保的原则是什么?

  (一)重复参加职工医保的,原则上保留就业地参保关系

  (二)重复参加居民医保的,原则上保留常住地参保关系

  (三)学生重复参保,原则上保留学籍地参保关系

  (四)跨制度重复参保且连续参加职工医保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原则上保留职工医保参保关系

  温馨提示:以上各类情形在保留一个参保关系同时,应及时终止重复的参保关系。职工医保参保人可由所在用人单位申报办理停保手续。城乡居民参保人可以通过参保地医保部门提供的线上或线下办事渠道,办理停保手续

  重复参保后可以退费吗?

  参保人在居民医保缴费后,在相应待遇享受期未开始前因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统筹地区居民医保,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依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

  待遇享受期开始后,对暂停的居民医保参保关系,原则上个人缴费不再退回

本文标签: 参保  医保  职工  城乡居民  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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