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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医保首次缴费后多久可以报销

更新时间:2023-05-10 14:14:53作者:佚名

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医保首次缴费后多久可以报销

  对首次在统筹地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可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对中断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自第二个自然月起暂时停止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原则上,在3个月内恢复正常缴费的,恢复正常缴费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职工医保基金按规定报销;灵活就业人员超过3个月未缴纳职工医保费,以后重新缴费的,可再次设立不超过3个月的等待期。

  对特殊情况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

  温馨提示:

  每个月银行只扣缴当月的正常缴费费款,灵活就业人员如果符合政策规定需要补缴往期未缴纳的费款,可通过线上渠道(如“我的南京”APP、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江苏税务APP)进行自主缴费,也可通过全市相关经办银行各网点柜面进行缴费。

本文标签: 医保  个月  就业人员  灵活  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