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临桂区购房补贴指南(桂林市临桂区购房补贴指南公示)
2024-03-14
更新时间:2024-03-14 21:16:00作者:佚名
2024东莞万江人才引进奖励补贴申请方式
申报时间:3月15日—5月15日接受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范围:
1.申领人才引进奖励的企业须为1-10类企业。
2.企业申领人才引进奖励的人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2022年1月1日及以后引进我街道(引进时间以首次在我街道企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为准);
B.引进前已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引进前已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引进前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
C.企业申请人才引进奖励时,所属人才已与该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起始时间须为2022年1月1日及以后),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D.引进后在我街道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税满6个月。
奖励标准:
分类 | 条件类别 | 奖励标准 | 奖励方式 |
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类 | 引进正高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1.2万元/人 | 奖励资金一次性发放至企业账户 |
引进副高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0.8万元/人 | ||
引进中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0.5万元/人 | ||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类 | 引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 (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 | 0.5万元/人 | |
学历、学位类 | 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 | 0.8万元/人 | |
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 | 0.5万元/人 |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要求 | 份/套 |
申请表 | 下载附件5并打印申请表,申请单位填写相关信息需清晰、准确,经办人亲笔签名,盖公章后原件提交。 | 1 |
所属人才居民身份证、港澳台通行证、护照 | 提交时须彩色原件上传,且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 1 |
1.所属人才属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 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证书原件、相应认证或网上查验截图; 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彩色原件,有关证书需要同时提交网上查验截图。 | 1 |
2.属中级以上职称(含按国家规定可聘任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可对应相应层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职称(资格)证书、网上查验截图、职称评定表(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或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各级人社(事)部门授权或委托行业或用人单位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文件、承诺书。 | 一、持职称证书的申请人请上传以下材料: 1.职称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职称证书在广东省内东莞市外取得的,上传“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的“证书查询”栏目查询验证结果截图;对省职称系统无法查询验证的职称证书,申请人可提供评审表(或认定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的彩色扫描件(需写上档案管理部门的联系电话) 3.职称证书在广东省外取得的,上传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或小程序、APP)查询验证结果截图和评审表(或认定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的彩色扫描件。若二者缺其一的,申请人需提供发证机关查询验证的联系方式,由分局去函核实。 4.职称证书属行业或用人单位自主评审取得的,上传评审表(或认定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的彩色扫描件和各级人社(事)部门授权或委托行业或用人单位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文件,或提供发证单位名称可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的《中央单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目录》上的查询截图。 二、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上传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验证结果截图; 3.如不能提供第2项材料,请提供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或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发证机关的查询验证文书。 | |
3.属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 | 所提供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须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网站http://zscx.osta.org.cn/查询到,并截图查验结果提交。 | |
所属人才个人完税记录证明 | 打印税务部门提供的在万江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的完税记录证明。 | 1 |
所属人才劳动合同 | 需提交签订满1年以上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彩色复印件)。 | 1 |
所属人才社保记录 | 所打印的社保记录需载明:“2022年1月1日及以后首次在万江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连续在现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6个月并仍在现单位参保”两个条件。 | 1 |
企业营业执照 | 收复印件 | 1 |
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 企业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加盖公章 | 1 |
备注 | 上述所有材料均提交纸质版 |
申报程序:申请人/企业将补贴、奖励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至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局窗口【导航至“万江街道政务服务中心”,预约:微信小程序搜索“i莞家”,预约“万江政务服务中心->万江人社分局->就业创业、人才类业务”办理】。
注意事项:
1.本补贴可在申领市人才政策补贴基础上叠加享受。
2.单个企业符合条件人数较多,可由企业业务人员代办,代办人要确保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
3.补贴标准以申请时的户籍信息确定,以非本街道户籍身份提出补贴申请并审核公示后,再入户本街道的,不得提出追加补贴要求已申领综合补贴的。
4.同一条件类别的能力提升培养扶持每人限申领一次;同一分类内,已申领低层次条件类别的能力提升培养资助的,可以再申领高层次条件类别的能力提升培养资助,反之不能申领。
5.政策及业务办理咨询电话:22179978,23159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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