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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申请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需提交的材料有什么?

更新时间:2022-10-12 15:44:49作者:佚名

泰安市申请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需提交的材料有什么?

  泰安市申请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需提交的材料有什么?

  1.申请人或其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2.父母属身体重度残疾的,应提交有关部门或单位发放的残疾(军)人证件原件;

  3.父母服刑、被强制戒毒或被人民法院依法剥夺监护权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司法文书;

  4.父母死亡或失踪的,应提交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证明;

  5.因经济困难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应提供贫困家庭证明;

  6.重残、患大病或罕见病的贫困家庭儿童,应提交有关部门或单位发放的残疾人证件原件或医院诊断证明、住院病例等材料以及贫困家庭证明。其中,患罕见病的儿童还需提供三级甲等(含)以上医院的医学诊断证明。

本文标签: 有关部门  原件  应提交  贫困家庭  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