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在上海的限行政策是什么
2024-04-24
更新时间:2024-04-24 00:23:11作者:佚名
2024年第一次绍兴市柯桥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聘报名如下:
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及审核时间:2024年4月29日,上午9:00--下午4:30(中午不休息)。其中报考国有企业派遣制员工职位的考生,还需预先于4月27日-28日将《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报考单位的邮箱中,具体邮箱地址见招聘计划表备注栏,邮件主题中注明应聘者姓名、应聘岗位,例如“张三,工作人员”。
2.现场报名及审核地点: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市场(金柯桥大道1639号服装家纺市场E区北2门5楼)。现场报名及审核须考生本人前来,不得代报。
3.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一式一份,附件处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免冠1寸正照1张(贴于报名表上)。有工作年限要求的,还须出具单位工作经历证明或社保缴费记录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以非全日制学历报名的考生,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次招聘对象为在2024年4月22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人员。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取消报考资格。
4.考试费用:考生需在报名当天缴纳考试费50元/人。申请免缴考试费的对象为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报名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民政部门监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低保证)或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低保边缘证)等相关复印件交由现场工作人员,经审核后免除考试费。
5.报名者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
6.同一职位缴费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数的3倍,不足规定比例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该职位已缴费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试费。
(二)笔试
1.考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2.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招考录用栏目(http://www.kq.gov.cn/col/col1229415836/index.html)相关通知。
3.考试范围:具体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时政热点(2023年11月--2024年4月)、法律常识、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行政管理、公文写作、自然常识、科技常识等内容。
4.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50分。招考人数在3人及以下的职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招考人数在3人以上的,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开考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公布在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招考录用栏目(http://www.kq.gov.cn/col/col1229415836/index.html)。
(三)面试
采用结构化方式,合格分为6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综合基础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考察由各招聘单位自行实施。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或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酌情申请按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对象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情况取消聘用资格的,所招职位缺额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之后体检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
有工作单位的聘用人员,在聘用之前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考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到岗后,一年内离职的,招聘单位可酌情在该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也可重新招聘。如面试合格人员都没有递补的,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在笔试排位在前的考生中依次替补或重新招聘。国有企业派遣制用工的考生因自身原因在试用期内辞职的,报区财政局(国资办)审核同意后,招聘单位依据总成绩可依次替补,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仅限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