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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男兵征兵体检要求标准 合肥市男兵征兵体检要求标准表

更新时间:2024-03-12 13:17:47作者:未知

合肥市男兵征兵体检要求标准 合肥市男兵征兵体检要求标准表

  男兵征兵条件标准和要求表

  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 18 至 22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 18 至 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 26 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年满 18 至 20 周岁。

  1、身高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合格。

  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2、体重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

  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3、视力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

  条件兵视力合格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4、瘢痕及文身

  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本文标签: 条件  视力  瘢痕  长径  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