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高校毕业生档案邮寄地址 淅川县人才交流中心档案接收
2024-06-18
更新时间:2024-06-18 17:10:08作者:佚名
01、试用期长短由单位随意定?
试用期的时长有规定,不是想定多久就多久!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02、试用期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吗?
过了试用期才能签劳动合同?千万别被忽悠了!试用期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03、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应何时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