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8镇江公交停运临时调整公交线路名单
2023-12-19
更新时间:2023-12-19 20:14:15作者:未知
句容购房契税补贴申请人不动产登记为按份共有的,按照申请人个人缴纳契税份额核算。
契税补贴标准
1,个人(自然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房),给予契税缴纳份额80%的一次性购房契税补贴。
2,个人(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首套 144 平方米(含)以上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给予契税缴纳份额 100%的一次性购房契税补贴
3,个人(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首套 144 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给予契税缴纳份额 80%的一次性购房契税补贴。
4,二孩及以上子女家庭购买商品住房 (不含二手房 ),享受契税缴纳份额 100%的一次性购房契税补贴。
5,2023年8月1日(含)起,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句容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办用房(不含二手房),给予契税缴纳份额80%的一次性购房契税补贴。此项补贴与其他同类型补贴不得同时享受或重复享受。
补贴申请方式
申请人通过“镇合意”手机 APP软件填写基本信息,上传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等材料。申请人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身份证”上传受托人身份证。二孩及以上子女家庭首先要在卫健委审核通过获得家庭码。
(1)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向申请人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服务,确认购置用于申请购房补贴的商品住房,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申请人名下单独拥有产权的住房情况。
(2)市税务部门负责审核缴纳契税真实性,确定缴税金额和份额。
(3)符合受理条件的,由 APP 软件通知申请人携带相关申请材料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 37 号住建窗口进行线下审核。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通过 APP软件告知不符合受理条件。
补贴注意事项
(一)享受拆迁(征收)契税抵减优惠政策的房产不适用本购房契税补贴政策。
(二)该购房契税补贴政策一人只能享受一次,不得与其他文件中有关购房契税补贴政策重复享受。但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或合法收养有二孩及以上子女家庭于2023 年7月31日(含)之前已享受过契税补贴政策的,如符合本政策并在政策期内购置商品住房的可再享受一次。
(三)申请人应在申请购房契税补贴的房屋不动产登记之日起 1 年内提交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超过规定期限的,视为放弃补贴申领资格。
(四)商品房买卖合同载明的房屋面积与房屋不动产登记面积不一致的,申请契税补贴的认定面积以房屋不动产登记面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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