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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二套房提取政策(南京二套房公积金提取规则)

更新时间:2023-05-31 13:52:21作者:佚名

南京公积金二套房提取政策(南京二套房公积金提取规则)

  提取条件:

  1、购买预售、现售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①职工与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②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③在本市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外地购买住房的,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得因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含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本市无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南京市周边接壤区域购买住房的,符合自住等相关规定的比照本地情况办理购房提取。

  ④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

  2、购买二手房(含法拍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①职工与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②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③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且该住房剩余产权未变动的,不予提取。

  ④在本市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外地购买住房的,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得因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含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本市无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南京市周边接壤区域购买住房的,符合自住等相关规定的比照本地情况办理购房提取。

  ⑤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

  ⑥若购买的房产在《不动产权证书》发证之日前一年内发生产权变动并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间隔时间须满一年。

  3、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含共有产权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①职工与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②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③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且该住房剩余产权未变动的,不予提取。

  ④在本市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外地购买住房的,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得因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含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本市无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南京市周边接壤区域购买住房的,符合自住等相关规定的比照本地情况办理购房提取。

  ⑤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

  ⑥因拆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拆迁补偿款大于购房款的,不予提取。

  4、购买公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①职工与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②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③在本市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外地购买住房的,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得因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含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本市无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南京市周边接壤区域购买住房的,符合自住等相关规定的比照本地情况办理购房提取。

  ④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

  提取材料点击查看

  提取方式:

  ①打开“我的南京”app,点击【我的】>【公积金】>【业务大厅】,选择提取业务后进入自助办理业务声明页面(本交易需实名认证后才可操作)。

  ②打开“南京公积金”app,点击【业务大厅】>选择提取业务后入自助办理业务声明页面(本交易需实名认证后才可操作)。

本文标签: 住房  住房公积金  职工  产权  自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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