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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报销政策

更新时间:2023-12-06 01:24:08作者:未知

兰考县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报销政策

  兰考县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

  1.申请鉴定。由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医师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病历、检查资料进行现场诊断,确认后,纳入“两病”保障范围,待遇即时生效。

  2.定点就医。门诊统筹首诊定点医疗机构作为“两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3.支付标准: 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支付比例60%。

  4.支付限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与普通门诊合并计算,每人每年 640 元。高血压合并糖尿病或糖尿病合并高血压患者年度累计报销额度不重复计算。

  医疗保障服务电话

  (一) 医疗保障政策咨询电话

  0371-22551037、0371-22551039、0371-22551042

  (二) 定点医疗机构转诊转院服务电话

  中心医院:0371-26984932、0371-26984779

  第一医院:0371-26980100、0371一26993707

  中医院:0371-26991516、0371- 22241513、0371-26991388

  妇幼保健院: 0371一26992189、0371一26930588

  康宁医院:0371-22326575(精神类疾病)

  (三)监督举报电话:0371-26961813、0371-26970680

本文标签: 医疗机构  门诊  糖尿病  高血压  兰考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