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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赣州兴国县第三期公租房、人才住房摇号安排

更新时间:2023-11-21 19:07:56作者:佚名

2023赣州兴国县第三期公租房、人才住房摇号安排

  根据《兴国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等相关规定,为切实解决我县住房困难人群和新就业青年人才的住房问题,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11月23日上午在兴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六楼举行我县2023年第三期公共租赁住房、人才住房摇号分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摇号分配时间:2023年11月23日上午9:30

  二、摇号地点:兴国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六楼(城西街188号)

  三、参加摇号人员:

  通过各相关部门协查、审核并经三榜公示,符合本次摇号分配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申租家庭共183户,人才住房申租家庭共87户。因摇号分配场所容纳人数有限,将按申报家庭比例,随机抽选60户申租家庭为代表至现场参加本次摇号分配。

  参加对象:申请家庭代表、公证处工作人员等。

  四、摇号分配规则和程序:

  (一)本次摇号分配将确定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保障对象,摇号方式采用计算机自动选号进行。参加本次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家庭共183户、人才住房摇号分配家庭共87户,进入本次摇号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房源共146套(三居室27套、二居室109套、一居室10套),人才住房117套(二居室28套、一居室89套)。

  房源分别位于:

  1、县客家路阳光馨苑小区公租房二居室共3套;

  2、县经济开发区模范佳苑小区公租房二居室共29套;

  3、县将军大道和谐欣城一期小区公租房二居室共26套;

  4、县许屋平安欣城小区共60套,其中公租房一居室3套、二居室36套、人才住房一居室21套;

  5、县经济开发区红安新居小区共63套,其中公租房一居室7套、二居室12套、人才住房一居室44套;

  6、县经济开发区兴城嘉园小区公租房三居室27套、二居室3套、人才住房二居室共28套;

  7、县红军北路和谐欣城二期小区人才住房一居室共24套。

  本次摇号过程在公证处、申请家庭代表的共同监督下完成,确保摇号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二)摇号程序

  1、在公证员和申请家庭代表的见证下,打开由公证处封存的计算机,启动程序;

  2、由申请家庭代表依次上台操作计算机选号,摇出各房号的中签户。

  (三)摇号规则

  1、优先组2户三居室申租家庭,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有残疾一至四级、重症病人和退役军人、从事环卫作业人员的住房困难家庭优先确定三居室房号;

  2、普通组26户三居室申租家庭,通过摇号确定三居室房号或租赁补贴;

  3、优先组9户二居室申租家庭,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有残疾一至四级、重症病人和退役军人、从事环卫作业人员的住房困难家庭优先确定二居室房号;

  4、普通组136户二居室申租家庭,通过摇号确定二居室房号或租赁补贴;

  5、普通组10户一居室申租家庭,通过摇号确定一居室房号;

  6、人才住房27户二居室申租家庭,通过摇号确定二居室房号;

  7、人才住房60户一居室申租家庭,通过摇号确定一居室房号。

  (四)摇号要求

  1、本次计算机摇号分配过程在公证员、申请家庭代表监督下进行。每次摇号结果,由电脑直接打印,由公证人员在摇号结果登记表上签字,同时对摇号结果出具公证书,以确认其法律效力。

  2、本次摇号结果一经公证员现场宣布公证,即为本次摇号最终结果,摇号分配结果的信息将即时通过县人民政府网、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布。

  3、经摇号确定的申租人及申租房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补助家庭,接到办理公共租赁住房、人才住房配租入住或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通知后,由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办理相关手续。逾期15天未办理,将视为自动放弃。

本文标签: 住房  家庭  房号  二居室  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