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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职工医保签约政策规定2023 潍坊职工医疗

更新时间:2023-10-26 16:15:38作者:未知

潍坊职工医保签约政策规定2023 潍坊职工医疗

  潍坊职工医保签约政策规定2023

  根据潍坊市职工医保政策规定,一个医疗年度内,职工在一(含一级以下)、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起付标准分别是100元、500元、800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分别为70%、60%、5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分别为75%、65%、55%;在职职工2023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600元,退休人员2023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8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结转、不累加到次年。

  职工普通门诊实行签约管理。参保人员可在全市职工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中自主选择1家签约,不设签约期,随时签约,次日生效;一个医疗年度内只允许变更一次

  您可通过“潍坊医保”微信公众号、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经办大厅三种方式完成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签约和终止手续。特别提醒,如果您已门诊签约,需要变更到另一家医疗机构的,请先按照“终止签约”办理,再按照“签约手续”办理。

本文标签: 职工  医疗机构  门诊  医保  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