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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如何确定退休后医保待遇享受地?

更新时间:2023-08-15 14:15:05作者:未知

清远市如何确定退休后医保待遇享受地?

  (一)参保人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符合最后参保地享受退休职工医保待遇条件的,最后参保地确定为其退休后医保待遇享受地。

  (二)参保人达法定退休年龄时不符合最后参保地享受退休职工医保待遇条件的,可选择在最后参保地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亦可把本省其他符合享受退休职工医保待遇条件的曾参保地确定为其退休后医保待遇享受地。

  (三)参保人达法定退休年龄时不符合最后参保地或曾参保地享受退休职工医保待遇条件的,可选择在本人实际缴费年限最长的曾参保地缴费至规定年限,确定该地为退休后医保待遇享受地。

本文标签: 参保  医保  待遇  条件  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