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南昌红谷滩区关于召开部分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听证会报名办法

更新时间:2023-06-13 14:14:57作者:未知

南昌红谷滩区关于召开部分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听证会报名办法

  红谷滩区关于召开部分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为增强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及监督权,现决定召开部分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听证会,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本次会议主要围绕江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新龙校区、南昌市心远中学卧龙校区、南大附属学校红谷滩分校、凤凰俊采小学学区划分调整进行听证。

  二、参加人员

  1.社会公众代表每个学校6名;

  2.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各1名;

  3.相关街道、社区代表各1名;

  4.新闻媒体代表1名;

  5.律师代表1名;

  6.学校代表各1名。

  三、社会公众代表报名事项

  (一)报名条件

  符合社会公众代表要求,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并能如实客观反映对听证方案的意见;同意公开个人报名信息。

  (二)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3日—6月16日。

  (三)报名方式

  本次社会公众代表报名仅接受网络报名。凡有意成为社会公众代表的人员,请填写附件1的表格并手写签名,连同身份证、户口簿(含2023年入学子女户口页)、房产证,形成扫描件后在6月13日—6月16日发送至电子邮箱hgtqjtjyjk@163.com进行网络报名。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未签名、证件不全、文件不清晰等情况视为报名不成功。逾期报名的,视为未报名,听证会不接受现场报名。

  (四)参加听证的社会公众代表产生方式

  如申请参加听证的社会公众代表报名人数不足,所缺名额由街道推荐补足。如申请参加听证的人数超过要求,听证组织单位将通过随机抽选的方式确定参加听证会的社会公众代表。

  四、其他听证参加人报名事项

  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街道和社区代表、律师代表、学校代表均由所在单位推荐;新闻媒体代表由红谷滩区委宣传部推荐。

  五、有关要求

  1.听证参加人一旦被确定,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参加听证会,他人不得代替。听证参加人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2.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会场,自觉遵守会议纪律。

  3.听证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区教体局。联系电话:0791-83950360

  特此公告。

  附件:

  1、红谷滩区部分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听证会社会公众报名表

  2、听证会注意事项和纪律

本文标签: 代表  听证会  社会公众  参加人  学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