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计入标准
2023-09-06
更新时间:2023-09-06 15:56:15作者:佚名
2023年1月1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不符合上述规定年限的,可按规定选择按月缴费或申请一次性缴费至规定年限。
选择按月缴费的人员,以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职工医保用人单位费率6%缴纳至规定的缴费年限。按月缴费期间,享受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障待遇,不计发个人账户。缴费达规定年限后,应当按规定办理职工参保人员身份转换手续,终身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医保相关待遇,并按规定计发个人账户。按月缴费期间,可申请一次性缴费。
选择一次性缴费的人员,以办理一次性缴费时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职工医保用人单位费率6%缴纳至规定的缴费年限。缴费达规定年限后,应当按规定办理职工参保人员身份转换手续,终身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医保相关待遇,并按规定计发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