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清远清城区大学生住房补贴申请材料一览
2023-11-07
更新时间:2023-11-07 18:46:31作者:未知
一. 认定安排
1. 确认时间:2023年11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逾期不再办理。
2. 确认地点:咸阳市实验学校(咸阳市秦都区沈兴南路12号)。请由学校西门按指示路线进入。
3. 确认对象:符合咸阳市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已完成网上申报,且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申请人。
二. 注意事项
1. 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
2. 请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网上校验通过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6.申请人因特殊原因委托他人办理时,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与申请人本人办理需提交资料一致,同时提供申请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内容见附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双方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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