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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公积金按月租房提取指南(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更新时间:2023-08-04 14:00:25作者:未知

呼和浩特公积金按月租房提取指南(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呼和浩特公积金按月租房提取指南

  办理条件

  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职工,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含配偶)且租赁住房的,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担保或账户冻结等情况的。

  提取时限

  每月可办理一次,每次需间隔30天。已办理按年租房提取的,与上次按年提取间隔不少于360天,可选择按月提取。

  提取额度

  市中心、铁路服务部每人每月可提取1167元,旗县服务部834元。

  办理流程

  线上渠道办理时,提取人可通过中心微信公众号、呼和浩特公积金APP、爱青城APP、蒙速办APP办理“按月租房提取”业务。录入本人一类银行卡信息,经审核无误后,提取金额将转入职工银行卡中。

  线下柜台办理时,需提取人提供所有材料,通过微信公众号预约提取业务,前往大厅叫号办理。

  办理材料

  1、公积金缴存地不动产中心出具的房屋套数查询证明原件(含配偶);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3、提取人一类银行卡原件。

  办理图例

本文标签: 原件  呼和浩特  银行卡  公积金  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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