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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人才办理落户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更新时间:2023-10-31 18:06:04作者:佚名

镇江人才办理落户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人才码;

  (三)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四)连续1年城镇社保证明(45周岁以上)。

  温馨提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随迁的,还应当提交居民户口簿、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能证明的除外)。

   落户选择

  (一)镇江市人才集体户(镇江市润州区运河路100号)或丹徒区人才集体户(镇江市丹徒区丹徒新城龙山路110号),根据本人意愿自由选择。

  (二)本人拥有合法所有权房屋的,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无合法所有权房屋的,可以在直系亲属处落户;就业单位有单位集体户的,可以在就业单位集体户登记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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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集体户  镇江市  户口簿  居民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