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江东新区急需紧缺人才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2023-08-23
更新时间:2023-08-23 18:16:04作者:佚名
购买新建商品房是否满足“既提又贷”?
答: 市公积金中心支持缴存职工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既提又贷”(阶段性政策:截止2024年7月31日),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后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满足条件如下:
1.缴存职工家庭(本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不超过1次;
2.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贵阳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在哪些情形下购房可享受“既提又贷”?
答:职工家庭(本人及配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可享受“既提又贷”政策:
(一)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也从未使用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房;
(二)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只使用过1次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房。
政策来源: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文:http://gjj.guiyang.gov.cn/zfxxgk/fdzdgknr/gggs/fdzdgknrtzgg/202307/t20230731_813640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