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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出生登记怎么办理

更新时间:2023-08-23 18:53:55作者:未知

九江出生登记怎么办理

  一、受理条件

  婴儿(包括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婴儿)出生后应在一个月内,持以下证明材料向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父母的《结婚证》(非婚生育的提供非婚生育说明);

  (4)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人员,需同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受理材料

  除上述四条外,还需提交婴儿出生登记表(登记表

  三、办理流程

本文标签: 婴儿  登记表  非婚生  父母  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