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桂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领指南(桂林汽车报废补贴标准)

更新时间:2024-09-04 19:36:36作者:佚名

桂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领指南(桂林汽车报废补贴标准)

  补贴范围及标准:

  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1.5万元。

  报废车需符合的标准:

  (一)汽油乘用车:2011年6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个人户、非营运、乘用车。

  (二)柴油及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个人户、非营运、乘用车。

  (三)新能源乘用车: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个人户、非营运、乘用车。

  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及身份信息;

  (二)本人持有的商业银行在境内发行的银联借记卡号及开户行;

  (三)本人报废汽车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彩色扫描件;本人购买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彩色扫描件。以上4项证明材料开具时间应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同时,报废的乘用车应于2024年7月25日(含当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本人名下。

  申领操作:

  个人消费者可通过支付宝、抖音、微信、云闪付平台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进行相应操作,通过【申请补贴】进入页面申请补贴。

本文标签: 乘用车  新能源  当日  机动车  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