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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办理 淄博燃放烟花爆竹治安处罚

更新时间:2023-12-12 13:18:09作者:未知

淄博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办理 淄博燃放烟花爆竹治安处罚

  淄博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首次申请

  办理部门:临淄区应急管理局

  办理地点: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临淄大道971号临淄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I04综合受理窗口

  窗口名称: 投资项目综合受理窗口

  受理时间: 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申请材料: 零售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表

  办理流程:

  送达

  通过直接送达、邮寄、申请人自行领取、申请人委托他人领取、公告等方式送达申请人。

  审查

  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规定,对申请人申报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需要现场复核的,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复核,并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审查意见。复核时间不计算在法定时限限内。

  受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决定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批准决定;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不批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