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分娩住院现场结算办理条件(东莞分娩住院现场结算办理条件最新)
2023-11-22
更新时间:2023-11-22 21:46:30作者:佚名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的报销标准是什么?
1、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2、起付线:起付线标准按照不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确定:一级医疗机构300元,二级医疗机构450元,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统筹区域外省内三级医疗机构、省外非基层医疗机构和省外县级三级医疗机构为2000元。同一医疗保险年度内出院后第二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线标准减半。
3、报销比例:超过起付线标准、不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照以下比例支付:一级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7%,三级医疗机构85%;退休人员同等级别提高2个百分点。
新乡市的参保人员在外地就医,如何享受医保待遇?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地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可以通过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2) 限于本市医疗技术等原因难以确诊或治疗,需要到外地就医的患者,在本市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证明,经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后,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3)参保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在异地急诊抢救就医的,由就诊医院录入“急诊标志”后视同已备案,无需再到参保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以按参保地异地急诊抢救相关待遇标准直接结算门诊、住院医疗费用。
4)非急诊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可办理“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5)对于符合就医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参保人员主诉无第三方责任的医疗费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可结合接诊及参保人员病情等实际情况,由参保人员填写《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6)因外地定点医疗机构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自费结算后,携带以下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申请零星报销:
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
医院收费票据;
住院费用总清单;
诊断证明;
如社保卡未激活银行卡功能,需额外提供银行卡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