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认定就业困难人员需要什么材料?
2024-02-18
更新时间:2024-02-18 17:23:28作者:未知
兰州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所需材料
符合认定标准的失业人员应向户口所在地 (或居住地)的社区 (村) 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认定时须携带户口簿( 或居住证 )、《身份证》失业人员《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需持《低保证》;残疾失业人员,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失地失业人员,需持乡镇政府出具的完全失地证明。
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需持离婚或丧偶证明及相关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证明。
城关区就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 0931-8482664
七里河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咨询电话:0931-2662305
西固区就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931-7558589
安宁区就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9317846538
红古区就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931-6222710
永登县就业服务局咨询电话: 0931-6422271
榆中县就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931-5221407
皋兰县就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931-5721494
来源:七里河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