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产前检查费用怎么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2023-09-01
更新时间:2023-09-01 21:48:56作者:未知
西安产检补贴提升至2500元政策2023年8月1日起执行
一、政策依据
根据西安市医疗保障局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优化调整生育医疗保障待遇有关政策的通知》市医保发〔2023〕45号
二、补贴标准
8月1日起,参保女职工门诊产前检查费用一次性补贴标准由1000元调整为25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增加一胎增加300元。
三、领取方式
门诊产前检查费用由参保人员先行支付,待分娩出院结算时,系统自动完成申领登记,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将门诊产前检查费用一次性补贴划转到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给个人。
问:享受职工生育保险门诊检查一次性补贴后,还能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么?
答:可以享受。
参保女职工在享受门诊产前检查费用一次性补贴的同时,非产检检查及其他门诊诊疗和医药费用,可以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政策,享受当年门诊统筹限额报销待遇。
问:职工生育门诊费用待遇,除了产前检查补贴待遇,还可享受什么待遇?
参保职工生育门诊费用还可以享受以下待遇: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350元。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取出皮下埋植)术补贴最高不得超过300元;属宫内节育器嵌顿的,计划生育手术补贴标准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绝育手术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手术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