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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是多少 沈阳生育医疗费报销制度

更新时间:2024-08-28 13:49:38作者:佚名

沈阳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是多少 沈阳生育医疗费报销制度

  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

  生育医疗费,是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1.生育住院医疗费(产前检查补贴)标准

  ①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相应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生育医疗费纳入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计算范围。超过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的合规医疗费用,由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按照规定报销。参保人员在待遇期内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住院(含妊娠28周及以上引产)的,给予产前检查一次性补贴500元。

  ②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未就业配偶(指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住院医疗费定额补贴标准为:正常产1500元,剖宫产及难产2000元。多胞胎生育的,补贴标准增加300元;剖宫产术中同一切口下行子宫肌瘤、卵巢肿瘤(包括卵巢囊肿)等其他手术的,补贴标准增加600元。产前检查一次性补贴标准为300元。

  2.流、引产医疗费补贴标准

  ①怀孕未满4个月(16周)流产的,生育医疗费限额补贴标准为300元。

  ②怀孕满4个月(16周)及以上至7个月(28周)以下流产的,生育医疗费限额补贴标准为600元。

  ③怀孕满7个月(28周)及以上引产的,同生育住院医疗费标准。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补贴标准

  ①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生育医疗费限额补贴标准为120元。

  ②放置或者取出皮下埋植避孕剂术的,生育医疗费限额补贴标准为120元。

  ③双侧输卵管结扎或者复通术的,生育医疗费限额补贴标准为400元。

  ④输精管结扎或者复通术的,生育医疗费限额补贴标准为630元。

本文标签: 医疗费  标准  限额  计划生育  产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