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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户口登记婚姻状况变更更正办事指南

更新时间:2023-09-18 22:09:56作者:未知

银川户口登记婚姻状况变更更正办事指南

一、受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2、《宁夏公安机关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范》

公民申请婚姻状况变更登记的,除提交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外,还应当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①在国内结婚或离婚的,提供民政、法院等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或《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②在国外结婚或离婚的,提供加盖自治区外办翻译部门公章的国外《结婚证》或《离婚证》翻译件;

③在港澳结婚或离婚的,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

④在台湾结婚或离婚的,提供台湾地方法院公证处的公证书。

二、受理条件

公民应婚姻状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的。

三、收费情况

不收费

四、所需材料

1、在香港结婚或离婚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律师认证

2、在台湾结婚或离婚的,提供台湾地方法院公证处的公证书

3、在国内结婚或离婚的,提供民政、法院等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或《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4、在国外结婚或离婚的,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的翻译件及驻外使馆的认证

5、在澳门结婚或离婚的,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

五、办事流程

图源于宁警通

、办理地点

各区县派出所

本文标签: 户口  结婚证  离婚证  法院  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