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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台州三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指南

更新时间:2023-10-24 16:11:33作者:未知

2024台州三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指南

  2024台州三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指南

  一、参保对象

  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三门户籍的居民;

  2.非三门户籍,未参加户籍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各类中小学、幼儿园等就读的学生;

  3.与本县户籍居民有婚姻关系的居民;

  4.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居民及其子女。

  二、缴费标准

  2024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统一为1660元/人·年(大病保险为12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1045元/人·年,个人缴费615元/人·年。

  三、缴费时间

  2023年11月25日前完成集中征缴,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扫尾记账等工作。

  四、缴费方式

  以银行(社会保障卡对应的银行)批扣为主,浙里办、支付宝、微信、自助机、银行柜面缴纳为辅,税务办事服务大厅兜底。

  五、保障期限

  2024年1月1日零时至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

  六、参保流程

  1、新参保和中断人员重新参保: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到村(社区)办理参保登记;完成后携带相关证件就近办理社会保障卡,并签订扣款协议。未签约或未办理参保恢复将无法扣款,无法享受待遇。

  2、应保未保人员:超过规定缴费日期后要求参保的视作应保未保人员,其费用按全年个人缴费部分615元缴纳,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自缴费当月起的第三个自然月开始享受。

  七、社会保障卡办理

  参保人可以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到县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或各乡镇(街道)农商银行网点办理:

  1、成年人:本人办理,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代理办理,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和签署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授权书(代办适用新办卡);

  2、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1)未满16周岁,需提供未成年人户口本原件或身份证原件、出生证明、电子照片(若无,则无需提供)。(2)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需提供未成年人身份证原件、电子照片、关系证明原件(户口本或出生证明)。

  八、人员信息变更和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1、人员信息变更原登记的手机号码发生变更的,可以在浙里办APP或支付宝上搜索“浙里医保”→其他服务→消息推送设置,进行修改,以便及时准确的接收参保相关信息!

  2、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查询人员是否正常参保的,可以在浙里办APP或支付宝上搜索“浙里医保”→我要查询→参保信息,即可随时随地查询到参保状态!

  九、其他

  参保人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后,未进入待遇享受期前因死亡、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其他统筹地区参加居民医保的,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依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暂停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个人缴费不再退回。

  咨询电话

  参保政策咨询(医保)

  0576-83361796、0576-83361795

  参保缴费业务(税务)

  0576-83112366

  制 卡 业 务 (人社)

  0576-83309226、0576-83309227

本文标签: 参保  医保  原件  居民  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