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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更新时间:2023-11-15 10:46:48作者:未知
2024年慈溪市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新生入学政策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相关工作要求,切实解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学需求。现将我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新生(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就学政策告知于您,请及早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孩子能如期顺利入学。
一、随迁子女的界定
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或本省外县(市、区),随父母同住在慈溪市并要求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新生入学政策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收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在册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条件
1.以房入学对象。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简称父母,下同)在慈溪市内(不含杭州湾新区、庵东镇、崇寿镇,下同)持有房产,但户籍未迁入我市的随迁子女。
2.以居住证入学对象。随迁子女及其父母在慈溪市内居住,随迁子女本人或其父母一方具有《浙江省居住证》(简称居住证,处于“正常状态”,下同)。居住证在公安机关登记的住址所在镇(街道)与申请入学学校所在镇(街道)一致。其父(母)应在当年规定时间内参加量化积分申评获得综合积分。
(三)报名办法
随迁子女新生招生与户籍生新生招生同步进行,均实行网上统一报名。符合入学条件且要求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均应由其父母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或“浙里办”APP进行入学报名,报名时间届时详见“慈溪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通知。
(四)录取办法
各地完成我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后,以镇(街道)及城区为单位,根据能提供的学位数,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就读学校。顺序如下:
1.以房入学对象。按房产所在地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2.居住证入学对象。以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结合量化积分高低等因素,统筹安排入学。统筹安排顺序如下:
(1)随迁子女本人和父母均持有居住证;
(2)随迁子女本人和父母一方均持有居住证;
(3)随迁子女本人持有居住证;
(4)随迁子女父母均持有居住证;
(5)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持有居住证;
同一批次类别的随迁子女则根据量化积分高低(只计高的一方)进行统筹安排。具体以当年属地镇(街道)、城区发布的随迁子女新生入学实施细则为准。
三、量化积分申评途径
2024年需按居住证入读我市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请家长完成量化积分申评。申评时间、流程届时详见“我在慈溪”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通知。
各位家长,在熟知相关政策的同时,请您对照条件,查漏补缺,抓紧时间及早去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好《浙江省居住证》并按时参加量化积分申评,确保孩子能如期顺利入学。
温馨提示:随迁子女或其父母居住证办理在杭州湾新区、庵东镇、崇寿镇的,入学政策以前湾新区发布的政策为准。
全市各镇(街道)教办(教辅中心)随迁子女招生咨询电话
政策来源:慈溪教育发布,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7NsGaLBuxYV4NvbqApLMI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