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经济补偿按什么年限计算?
2023-10-25
更新时间:2023-10-25 21:01:55作者:未知
已经入住公租房能不能申请互换?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公共租赁住房调换互换管理工作的意见》(粵建保函〔2020〕238号)规定:
因工作生活需要,申请家庭之间协商打成互换意向,可共同向住房保障部门或其指定的实施机构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互换,互换涉及跨区、县的,申请家庭须符合所跨区域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互换申请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同意办理,或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将申请信息转发给区、县住房保障部门具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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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统筹分配的主要公租房项目均根据工作实际设有驻点联络员。日常生活问题、物业纠纷、租金收缴等问题,可向专职联络员反映,专职联络员将及时把有关情况反馈给项目产权单位。保障对象的公租房资格年审、变更等问题,建议向所在区住房保障部门反映。紧急情况如治安、消防、医疗救护等问题请首先拨打相关的紧急救援电话,并及时向物业公司、驻点联络员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