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待遇(岳阳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怎么样)
2023-09-04
更新时间:2023-09-04 18:43:10作者:佚名
一、办理条件
依法取得用地、规划、建设手续,符合《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管理办法》或地方法规规定的交房条件,在企业和群众自愿前提下,新建商品房组织交房时, 购房人仅需结清税款、备齐资料,即可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二、办理材料
(一)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购房人身份证、已备案的购房合同;
2、委托他人办理的请提供规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二)税务部门核税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已婚: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及未成年子女户口本;
2、单身未婚:身份证、户口本;
3、离婚的需要提供离婚证明(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者已生效的离婚法律文书);
4、丧偶的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死亡证明;
5、购房发票原件。
注: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携带原件或电子证照办理。
三、办理程序
通过对依法预售的新建商品房实行预告登记,将综合验收、税费缴纳、不动产登记进行全链条流程再造,实现“交房即发证”。
1. 新建商品房预售阶段。依据住建部门提供共享的预售商品房网签备案信息和楼盘面积信息,由开发企业通过“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客户端”提交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申请,预售预告登记、预告抵押登记结果作为银行贷款、缴纳税费的依据。签署预售合同、预售房抵押贷款合时,可同时签署购房人、抵押权人单方申请预转现协议。
2. 竣工综合验收阶段。房地产企业自主委托房地产测绘机构开展地籍调查和房屋面积测绘,测绘成果提供给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和住建部门,提前生成符合不动产登记要求的权籍调查成果和房屋面积成果。登记中心通过济宁大数据局共享规划竣工核实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信息。
4. 交房与不动产登记发证。各服务大厅根据首次登记条件主动指导开发企业备齐申请材料,办理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同时开发企业通过“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客户端”提交商品房转移登记申请,在交房现场领证,实现“交房即发证”。购房人也可自愿选择登录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提交申请。交房前,开发企业应进行摸底并组织交房现场,各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积极协调住建、税务等部门,取得支持配合。
四、办理地点
就近到各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办理。
五、收费标准
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多一个共有权人另收权证费10元/证。
六、办理时间
购房人选择到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在登记材料齐备的情况下,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在1小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