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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龙湖区内地居民离婚登记如何办理

更新时间:2023-08-04 21:10:21作者:未知

汕头市龙湖区内地居民离婚登记如何办理

  汕头龙湖区内地居民离婚登记

  【办理形式】

  1.网上办理

  2.窗口办理,

  3.快递申请

  【受理条件】

  1.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2.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3.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4.男女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男女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6.男女双方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7.男女双方均无重婚情形;

  8.男女双方持有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一方或双方为本省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无需提供居住证)。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政务服务网

  2.选择个人事项

  3.快捷入口处选择主动服务保障底线

  4.选择对象

  5.选择在线申请

  6.填写申请基础信息。

  7.上传相关资料 ;

  8.提交。

  线下办理流程

  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申请材料】

  1、离婚登记书

  2、居民身份证

  3、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4、居民户口簿

  5.离婚登记声明书

  【办理窗口

  汕头市龙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理地点:汕头市龙湖区榕江路5号设计大厦东梯一楼大厅1、2、3、4窗

  办公电话:0754-8846134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汕头市龙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附近的公交车: 23路、24路、10路、45路、101路、2路、38路、53路、6路、51路、15路、1路、11路、47路、32路、31路、27路、40路火车站、4路、102路等。

本文标签: 男女双方  汕头市  湖区  民政局  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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