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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内外孙子女与外祖父母迁移投靠办理指南

更新时间:2023-05-25 17:05:34作者:未知

天津市内外孙子女与外祖父母迁移投靠办理指南

  ➤➤天津市内(外)孙子女与 (外) 祖父母迁移投靠办理指南

  受理单位: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

  受理条件:(外)孙子女与 (外) 祖父母之间办理户口迁移投靠,落户地房主需为迁移人的(外) 祖父母、(外)孙子女,迁移人、房主(户主) 应当提交材料,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应提交的材料

  1、迁移人及房主(户主)《居民户口簿》(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 、《居民身份证》

  2、房屋产权证明

  3、房主(户主)同意落户声明

  4、迁移人年满6周岁的,每人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已办理《居民身份证》免予提交)

  5、迁移人与房主的亲属关系证明 (能够通过公安人口信息系统证实的免予提交)。

  办理程序: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特殊情形

  1、房主、户主因故无法到场办理的,应当由社区民警入户调查核实后凭民警调查报告及相应材料办理

  2、父母离异的未成年人,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投靠无抚养权一方,需父母双方同时到场签署同意落户声明。

  咨询电话:12345

本文标签: 房主  户主  孙子  祖父母  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