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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要交到多少岁(海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

更新时间:2023-10-08 22:01:03作者:未知

海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要交到多少岁(海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

  海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

  需要交到60周岁!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且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未领取职工或居民基本养老金的,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次月起,可在参保地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

  (一)累计缴费年限达15年以上(含15年)的;

  (二)制度施行之日,距60周岁不足15年并按年实际缴费至60周岁的(60周岁当年可自愿缴费);

  (三)制度施行之日,已年满60周岁的。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施行时间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海口市美兰区、三亚市、文昌市、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施行时间为2009年12月,在其他市县(区)施行时间为2010年10月。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施行时间为2011年4月,在其他市县施行时间为2011年7月。第九条 城乡居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养老金标准

  基础养老金由中央基础养老金和地方基础养老金构成。中央基础养老金按照国家确定的标准执行。

  本办法施行后,全省地方基础养老金月发放标准统一为107元,参保人员已领取地方基础养老金高于107元的,继续按原标准发放。

  2023年起,全省地方基础养老金月发放标准每年定额增加7元,从每年1月1日起执行。所需资金由省财政与市县财政按6:4的比例分担。2020年3月3日前地方基础养老金月发放标准高于90元的市县,高出部分与地方基础养老金叠加发放。

  符合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员,其累计缴费年限在满15年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地方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4元。所需资金由省财政与市县财政按6:4的比例分担。

  推荐查询: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

本文标签: 养老金  基础  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  市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