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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烟台莱山区城乡低保提高 烟台城乡低保标准

更新时间:2024-03-22 13:17:01作者:未知

2024烟台莱山区城乡低保提高 烟台城乡低保标准

  2024烟台莱山区城乡低保提高

  近日,烟台市民政局联合财政局印发文件,对全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进行调整,新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2024烟台莱山区城乡低保标准

  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001元提高到1069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872元

  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402元提高到1497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120元提高到1221元

  孤困儿童基本生活标准

  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2002元提高到2138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参照此标准执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785元提高到1921元

  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①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201元提高到214元;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51元提高到161元

  ②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82元提高到193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51元提高到161元

本文标签: 标准  提高到  残疾人  低保  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