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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岛市高中阶段学校第二阶段分数带招生录取分数线公告

更新时间:2023-07-17 22:09:45作者:佚名

2023年青岛市高中阶段学校第二阶段分数带招生录取分数线公告

  2023年青岛市高中阶段学校第二阶段分数带招生录取分数线公告官方原文

  现将 2023 年全市局属公办普通高中 (含综合高中)四区和高新区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以及新型普职融通学校,第二阶段分数带招生录取分数线公告如下:

  一、分数带各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备注:

  1.投档分=语文分数+数学分数+英语分数+政策性加分

  2.综合分具体计算办法见各校招生简章

  二、其他

  1.录取去向查询

  四区和高新区考生可于7月17 日上午开始,使用考试号和学籍号,登录青岛教育政务网(网址:http://edu.qingdao.gov.cn) ,通过“招生考试”栏目中的“便民服务系统”进入“青岛市招生考试院便民服务系统”点击“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管理平台”查询录取去向。

  2.关于民办高中录取

  四区和高新区民办高中,以及四区和高新区以外民办高中单独面向四区和高新区招生计划,于 7月17 日公布“分数带”志愿投档结果; 仍然有缺额的学校,可以于 7月 18日至20 日 17:00 进行第三阶段缺额申请录取。

  第二阶段分数带投档结果公布后,四区和高新区已被投档到民办高中的考生,须于 7月 17 日 20:00 前通过民办教育平台完成缴费,以确认被录取。

  7月 18 日至 20 日进行第三阶段缺额申请录取。四区和高新区的考生可按照相应高中学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方式,与相应四区和高新区民办高中,以及四区和高新区以外有单独面向四区和高新区招生计划的民办高中取得联系,通过登录学校网站等方式,采取非现场方式报名。相应民办高中汇总考生报名信息,报中考录取平台进行审核,达到市局相应民办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未被录取 (或未被投档)的考生可以进行投档。考生在市中考平台查询到投档结果后,须于 7月 20 日 17:00 前,通过民办教育平台完成缴费以确认被录取。

  7 月 18 日至 20 日进行第三阶段缺额申请录取期间,四区和高新区以外的考生,报名四区和高新区民办高中缺额申请录取的,按照与四区和高新区考生报考四区和高新区民办高中相同方式操作,考生应达到生源区 (市) 的民办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未被其他学校录取 (或投档) 。

  各阶段录取时,已投档考生按规定时间完成缴费的,考生录取结果被确生录取状态由“已投档”变更为“已录取”。录取结果被确认。未在相应阶段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确认投档结果的,则视为放弃投档结果,投档结果将被自动取消。

  考生报考民办高中,均执行生源所在区 (市) 民办高中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应在 7 月 20 日 17:00 前办理完录取手续。

  3. 普通高中录取截止时间: 全市普通高中 (含综合高中和民办高中)录取工作于 7 月 20 日(星期四)17:00 截止

  4. 7月22日(星期六) 上午 9:00,全市普通高中 (含综合高中和民办高中) 新生发榜,录取新生应按招生学校要求及时报到。被新型职普融通录取的考生,应到相应就读的公办普通高中报到。

  青岛市招生考试院

  2023年7月17日

本文标签: 高中  高新区  四区  考生  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