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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区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有什么条件

更新时间:2023-11-10 21:21:00作者:未知

东营区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有什么条件

  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持有东营区居住证(河口区、垦利区、东营港开发区无需提供居住证),且工作地在东营区城镇。

  2.截至申报之日,在我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3.家庭成员在东营市中心城区(东营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无私有房产或家庭成员人均房产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房屋建筑面积不大于60平方米。

  4.家庭成员名下车辆(不含经营性车辆)购买价格不超过10万元(同时拥有多辆车的购置价格按累计相加计算)。

  5.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东营区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0%。

  6.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租房应实际租住房屋并办理租赁备案。

  7.按照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来源:东营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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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东营  家庭成员  城镇  河口  垦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