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哪些职业不再办理初定及评审(南京职称初定专业目录)
2023-11-13
更新时间:2023-11-13 13:18:01作者:未知
自备材料:
产妇出院小结(纸质或电子)
共享材料: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电子)
2.新生儿父母结婚证原件(电子)
3.申请人非新生儿父母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电子)
4.新生儿父母身份证原件(电子)
5.新生儿父母户口簿原件(电子)
咨询电话:
办理过程中,如有问题,《出生医学证明》签发、《预防接种证》发放请咨询新生儿出生助产机构,出生登记(新生儿申报户口)请咨询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社会保障卡》申领请咨询1233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请咨询12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