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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租房用于自住怎么提取公积金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更新时间:2023-11-25 21:25:23作者:未知

石家庄租房用于自住怎么提取公积金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一、提取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

  二、提供资料

  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配偶的,还应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职工本人银行卡(仅支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家银行的I类银行卡),再根据具体原因提供相应资料:

  1、租住本市公共保障房的

  (1)《石家庄市公共保障房租赁合同》;

  (2)缴纳租金的收据。

  2、租住其他住房用于自住的

  房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无房证明。

  注:(1)桥西、新华、长安、裕华区租房的可不再提供家庭无房证明。

  (2)租住住房在石家庄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备案登记的,另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备案证明。

  (3)租住住房且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另需提供家庭成员关系凭证(如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

  三、提取额度

  1、本人和配偶可每季度提取一次。

  2、职工租住公共保障房的,按实际缴纳租金提取。职工租住其他住房的,同一自然年度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规定限额。

本文标签: 住房  租住  配偶  职工  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