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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申请离婚证材料一览(常德民政局离婚登记处)

更新时间:2023-09-27 15:48:52作者:佚名

常德市申请离婚证材料一览(常德民政局离婚登记处)

  常德市申请离婚证应提供的材料:

  (一)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

  现役军人:本人有效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及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香港居民:本人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香港同胞回乡证;香港居民身份证。

  澳门居民:本人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澳门同胞回乡证;澳门居民身份证。

  台湾居民:本人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

  华侨:本人的有效护照。

  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四)双方当事人2张2寸单人近6个月内半身免冠红底彩色照片。(1、正面像,头和脸不歪斜或侧转,头发不遮挡五官;2、不戴有色眼镜、婚纱,不戴头饰、帽子,少数民族当事人是否免冠从习俗;3、不穿露肩或吊带上衣;4、照片应为同一底版;5、头部应占照片的2/3)

  (五)如当事人身份及信息变更的,需提供有权机关或部门出具的相关变更证明。

  (六)《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或者该回执单遗失的证明材料。

相关信息:

 



本文标签: 居民身份证  居民  户口簿  澳门  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