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绍兴新昌农村医保怎么参保登记 新昌县2020新农合缴费标准
2023-11-13
更新时间:2023-11-13 11:01:24作者:未知
2024年绍兴新昌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通知如下:
一、集中参保时间
2023年11月1日-2023年12月20日
二、参保对象
(一)本县户籍的非从业人员(未成年人和没有参加职工医保的成年人)。
(二)非本县户籍且未参加异地基本医疗保障的下列人员:
1.本县学校、幼儿园在册的非本县户籍学生(儿童);
2.与本县户籍居民结婚的非本县户籍人员;
3.在本县从事宗教教职的非本县户籍人员且没有参加异地基本医疗保障的人员;
4.持有本县颁发的《浙江省居住证》且没有参加异地基本医疗保障的非本县户籍人员;其父母一方为本县户籍居民或有本县颁发的《浙江省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非本县户籍的新生儿;
5.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三、缴费标准
个人缴纳:620元
财政补贴:1230元
合计:1850元
四、参保登记
1. 本县户籍的非从业人员可以携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市民)卡、户口本向户籍所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申请参保登记或通过“浙里办”APP办理参续保手续;
2.与本县户籍居民结婚的非本县户籍人员可以携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市民)卡、户口本、结婚证向县内就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申请参保登记;
3.持有本县颁发的《浙江省居住证》人员,可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及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向县内就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申请参保登记;非本县户籍的新生儿参保可以凭出生证明、父母一方的本县户口本或本县颁发的《浙江省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有效证件向县内就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申请参保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
4.在本县从事宗教教职的非本县户籍人员以宗教场所为单位,由民宗局统一向新昌县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申请参保登记;
5.本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在册的非本县户籍学生(儿童)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向新昌县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申请参保登记;本县户籍学生(儿童)可以携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市民)卡、户口本向户籍所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申请参保登记或通过“浙里办”APP办理参续保手续;
6.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社会散居孤儿、享受基本生活费的困境儿童、低保边缘对象、纳入低保低边的因病致贫对象、民政部门在册的“三老”人员、民政部门在册的原精减职工享受定期定量补助人员、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册的重点优抚对象、残联在册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二级及以上的人员、区卫健局精防办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按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统一办理参保登记,个人不需要申请。
温馨提示:以上情况如需代办请携代办人身份证办理,您也可以通过“浙里办”app-浙里医保-我要参保-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模块来完成参停保手续。
五、缴费途径
参保人员参保登记后,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新昌县税务部门缴纳个人部分参保费用:
1、浙里办APP缴款
通过浙里办扫描右侧二维码进入主界面或通过浙里办APP首页搜索“社保费缴纳” 进入主界面。选择“我为自己缴”模块可为自己缴纳;选择“我帮他人缴”模块,添加人员信息后即可为他人缴费。提示:同一账户缴费人数须控制在20人以下。
浙里办APP
2、委托银行协议扣款
缴费人已与银行签订缴费协议的,请在相应扣款账号中及时存足应缴的保费,并确保该账户为正常状态。未签约缴费协议的,请在缴费期内选择新昌农商银行、新昌邮储银行、新昌工商银行、新昌农业银行各网点签订缴费协议,或通过浙里办、支付宝、微信端签订缴费协议,并存足应缴的保费。
3、支付宝缴款
通过支付宝扫描右侧二维码进入“浙江税务社保缴费”主界面或通过支付宝首页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 进入主界面。选择“我为自己缴”模块可为自己缴纳;选择“我帮他人缴”模块,添加人员信息后即可为他人缴费。提示:同一账户缴费人数须控制在20人以下。
4、微信缴款
通过微信扫描右侧微信小程序进入“浙江税务社保缴费”主界面或通过微信首页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 进入主界面。点击“我要办理”录入缴费人信息,录入完成后可为该人缴费。提示:同一账户缴费人数须控制在20人以下。
5、银行窗口现金和税务窗口刷卡
(1)通过新昌农商银行、新昌邮储银行、新昌工商银行、新昌农业银行各网点进行现金缴费。
(2)通过税务窗口刷卡缴费(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六、注意事项
1、前一年度正常参保,现调出县外工作、求学并于异地参保、户籍外迁、准备参加职工医保、已死亡等不再参保2024年城乡居民的相关人员需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理中断或终止手续,同时,需做好城乡居民医保银行缴费协议解绑手续,以免产生扣款;新生儿、职工医保转城乡居民等2023年中途参保人员若需继续参加次年城乡居民医保的,需重新缴纳2024年费用。
2、参保人员已缴纳次年城乡居民医保费,尚未进入待遇享受期,发生户籍迁出本县或死亡或参加职工医保等情形的,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退费手续;已经进入待遇享受期的(即自2024年1月1日零点起),费用不予退还。
3.参保人如2024年需前往省内其他县区参保的,可在征缴期内通过“浙里办”app-浙里医保-我要参保-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模块选择新参保地并根据页面提示参保并及时完成缴费。
4、城乡医保签约扣款银行为:新昌农商银行、新昌邮储银行、新昌工商银行、新昌农业银行。已更换并启用新一代市民卡的缴费人,请确认缴费协议已签订、账户状态正常、账户余额充足,并及时关注扣款结果情况。
5、缴费成功的人员可以通过支付宝--浙江税务社保缴费--缴费记录或缴费证明查询本人的缴费情况
6、从往年缴费情况看,已签订代扣代缴协议但缴费仍不成功的可能情形有:
(1)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因遗失等原因换卡后,未再与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关联银行重新签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代扣代缴协议;(2)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内余额不足(如因短信欠费补扣等原因);(3)社会保障卡(银行卡)账户冻结;(4)签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代扣代缴协议的社会保障卡(银行卡)与存钱的社会保障卡(银行卡)不一致;(5)持有的社会保障卡(银行卡)为非新昌县发放的。
7、参保人可同步参加我市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越惠保”,关注“越惠保”微信公众号参保缴费。
8、参保缴费时间截止为2023年12月20日,请务必把握好时间,逾期将无法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