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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生育保险待遇规定及申领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23-12-11 19:29:16作者:佚名

德阳生育保险待遇规定及申领注意事项

  一、生育保险待遇范围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住院分娩费用、因妊娠和分娩发生的并发症、合并症治疗费用、产前检查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治疗费用。

  二、未参加生育保险或生育保险处于待遇等待期的,生育医疗费用能不能报销?

  1.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满6个月,不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

  2.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满6个月后可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年度集中参保缴费期内预缴下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居民,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分娩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未在年度集中参保缴费期办理参保缴费的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享受等待期为6个月,参保缴费后,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享受期为当月起满6个月后至当年12月31日。7月1日以后参保的,当年不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三、生育津贴计算规则

  生育津贴=计发基数×计发天数

  1、计发基数:

  职工生育(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12÷365。

  2、计发天数: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津贴,其中难产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津贴;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津贴。

  四、注意事项:

  1.符合生育津贴支付条件的,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

  2.按现行规定,享受生育待遇需符合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

  3.参保人员或所在单位申报生育保险待遇的时限:一般是分娩或手术完成后180个工作日内,疫情等特殊情况下适当延长。

  

本文标签: 津贴  参保  个月  待遇  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