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泉州2023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

更新时间:2023-09-19 15:58:18作者:佚名

泉州2023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

  泉州2023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

  一、补贴对象

   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2023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2023年度技工院校毕业生。

   二、补贴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可享受补贴:

   1.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到我市中小微企业就业,并与企业签订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

   2.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首次参加我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之前需无相关参保缴费记录)。

   3.申领时已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满3个月(2023年毕业的需在取得毕业证书日期之后计算)。

   三、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3个月岗位补贴(一次性发放3000元/人)。

   四、受理期限

   截至2024年3月31日

   五、申领方式

   1.窗口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福建省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3)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2023年度个人申领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登记表》。

   2.网上申报:

   登陆“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12333公共服务平台”网页——失业保险模块——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登记——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福建省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电子版(学信网或其他佐证材料)、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电子版、《2023年度个人申领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登记表》。

   六、注意事项

   1.已享受2023年度新增岗位补贴的大中专毕业生,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补差发放。

   2.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

   3.经办机构审核时符合条件人员需正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4.符合条件人员向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电话:

  市本级:22376044

  鲤城区:22176692

  丰泽区:22584064

  洛江区:22633578

  泉港区:87991768

  石狮市:88886701

  晋江市:82012333

  南安市:86357533

  惠安县:87390967

  安溪县:26008890

  永春县:23872658

  德化县:27275151

  台商区:68182106

本文标签: 毕业生  大中专  原件  岗位  企业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