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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伤伤残津贴申请条件 南京工伤伤残津贴申请条件及流程

更新时间:2023-05-19 13:40:17作者:佚名

南京工伤伤残津贴申请条件 南京工伤伤残津贴申请条件及流程

  1.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可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2. 工伤职工发生工伤时的参保单位与《认定工伤决定书》载明的用人单位一致;

  3. 发生工伤时工伤保险费为补缴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参保后新发生的伤残津贴。

  拓展:职工在两家公司参加工伤保险谁来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

  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本文标签: 工伤  职工  伤残  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